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花垣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,西部和西北部分别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和重庆市秀山县接壤。地势由南向北倾斜,形成高山台地、丘陵地带和沿河平川。平均海拔五百米,最高的莲花山海拔一千一百五十九米,最低的狮子桥海拔二百一十二米。花垣县内雄奇挺拔的崇山峻岭,最高的莲花山海拔一千一百五十九米。境内以山原地貌为主,层峦起伏,溪河交错,山川壮丽。花垣气候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摄氏十六度,年平均降雨量一千四百一十八毫米,年平均日照一千三百二十四小时,无霜期二百六十九天。花垣境内资源丰富,已探明矿产20余种,其中锰矿、铅锌矿储量分别居全国第二位、第三位,有“东方锰都”、“有色金属之乡”的美称。水能资源丰富,土地肥沃,农林牧特产久负盛名,是一块极具发展潜力的厚土。花垣县的农业发展迅速,一派繁荣景象。全县耕地面积一百六十六万多亩,山下平川种植稻谷、包谷等粮食作物;山上坡地种植花生、辣子、草烟、猕猴桃等经济作物。还有猪、牛、羊、麻鸭等养殖业也很发达。